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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过多久,他来到前门,全部行装是一个手提包、一件外套、一套冬天穿的衣服、一副由象牙和黑檀木做成的象棋,还有一台打字机。他穿好衣服,小心地把三个信封和火车票放进外套衬里的口袋。装钱的背心穿着很热,但还算舒服;金币分散开来装的效果不错。
他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在汽车后座,开车去了南边的邮政服务点,在那里寄了两封信,然后从那里去了闲暇时光台球厅隔壁的当铺。「瑞士花园」的百叶窗放了下来,外面挂着「不营业」的牌子。拉撒路注意到了这一点,心里暗自好笑。
戴托巴姆先生愿意用一把枪换他的打字机,但要加收五美元,才能让拉撒路拿走他挑的柯尔特式小手枪。拉撒路没有和他讨价还价,还抵押了冬天的套装。外套留在当铺,他手里是一张当票、一把手枪、一盒弹药和三美元现金。他实际上是把外套送给了戴托巴姆先生,因为他根本没想过把它赎回来。但拉撒路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,还多了三美元。现在,不再需要的财产都清理了,而且,这最后一笔交易让他的这位朋友很高兴。
枪的大小很合适,拉撒路重新改造的背心左边口袋正好能凑合着当枪套用。只要他不蹦蹦跳跳——对这位明显令人尊敬的公民来说,这是绝不可能出现的行为——不会有人注意到它。苏格兰短裙更适合隐藏手枪,拔枪也更容易、更快,但穿着现在这身衣服,他只能做到这一步了。还好这把枪的前主人是个注重实用的人,卸掉了它的准星。
现在,他已经结束了和堪萨斯城的一切关系,只剩下一件事:向他的第一个家庭的人告别。这之后,他就会乘上第一趟向西的圣达菲火车。外公去了圣路易斯,这倒有点麻烦,但也没什么办法好想。这次他要自己闯进去,讲一个令人信服的故事。这套象棋是送给伍迪的礼物,这已经是足够令人信服的、让他亲自上门的理由了;那张出售声明给了他一个可以和父亲说话的借口。不,先生,这不完全是一份礼物。战争结束以前,总得有人开它吧。如果出了什么意外我没有回来……那么,这会让事情简单化——你懂我的意思吧,先生?你的岳父是我最好的朋友,从某种意义上说还是我的亲人,因为我没有什么亲人。
是的,这是可行的,使他有机会和家里的每个人说再见,包括莫琳,而且不用说很多谎话。这是最好的撒谎的方式。
只是有一件事——如果他的父亲想招徕他,让他加入自己的军种,那就只好撒个谎了:拉撒路已经决心参加海军。不是想冒犯你,先生;我知道你刚从普拉茨堡受训回来,但是海军也需要人。
不到万不得已,他不会撒这种谎。
他把车停在当铺的后面,过了马路,来到一家杂货铺。他在那里打了个电话:「请问是布莱恩·史密斯家吗?」
「是的。」
「史密斯太太,我是布兰松先生。我能和史密斯先生讲话吗?」
「我不是妈妈,布兰松先生;我是南希。天哪,你会把我当成她!这太可怕了!」
「是可怕,南希小姐。」
「你找我爸爸?可他不在家;去了利文沃思基地。他去那儿报到——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看到他!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