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章(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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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哦,那女人肯定受宠若惊吧。”她笑着,又在我胸口捶了一拳——很重——进了浴室,开始沐浴,“曼尼,要不你先洗?用你用过的水对付这些涂料和你抱怨的臭味还是没有问题的。”

 

“这里没有用水限制,只管尽情享受吧。”

 

“天哪,真是太奢侈了。在家的时候,这些水够我用三天呢。”她轻快柔和地吹着口哨,“曼尼,你很有钱吗?”

 

“不多,但也算不上穷得眼泪汪汪。”

 

传送机发出叮当声,送上来的是饮料。我调好马丁尼基酒,往伏特加里加了冰块,把她那一份送了进去,出了门,挑了个见不着她的地方坐了下来——其实进去的时候我也没看着什么。浴缸里快乐的肥皂泡泡淹没了她肩膀以下的部位。

 

“祝你幸福,干杯!”我喊了一声。

 

“也祝你生活充实幸福,曼尼。不知你怎么样,反正这句话对我说挺合适。”

 

她停了片刻,道:“曼尼,你结婚了,对吗?”

 

“对啊,看得出来吗?”

 

“一眼就能看出来。你对女人很体贴,但又不过分殷勤,还相当独立。所以你肯定结了婚,而且结婚很久了。几个孩子?”

 

“四个丈夫一共十七个孩子。”

 

“是宗族婚姻吗?”

 

“不,是家系婚姻。我十四岁结婚,在九个丈夫中排行第五。有十七个孩子一点不奇怪,大家庭嘛。”

 

“肯定挺不错的。我没怎么见过家系婚姻,这种婚姻在我们新加坡很少。大多是宗族婚姻和群婚,一妻多夫的家庭也不少,但家系婚姻很少。”

 

“确实不错。我们这一系婚姻已经持续将近一百年了,可以上溯到被发配约翰逊城的第一代犯人。当时传下来的一共有二十一系,其中九系一直延续至今。一个离婚的都没有。碰上家里有人过生日或结婚,所有的孩子、亲家、亲戚都会聚在一起,那场面简直是个疯人院。那种时候当然不止十七个孩子。凡是结了婚的,我们当然就不算他是孩子了。要不然,有些‘孩子’老得都可以做我爷爷了。这样的制度很好,没有什么压力,大家都过得很开心。拿我自己来说吧,如果一个礼拜不回家也不打电话,没人会说什么。只要我回去,大家也都热情相迎。家系婚姻很少有人离婚。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?”

 

“我想应该没有了。你们招男招女是交替进行的吗?多长时间一轮?”

 

“那倒不固定,就看我们的需要了。招男招女取决于一系之中最下面的一环。去年我们就娶进来一个女孩。按说本来应该轮到招男孩入门的,不过去年是特殊情况。”

 

“怎么特殊?”

 

“我最小的老婆是大爷①和姆姆的孙女——所有的丈夫都称大老婆为‘姆姆’或是‘咪咪’。她是姆姆的孙女这一点是铁定的事实,至于是不是一定是大爷的孙女还有些难说。但不管怎么说,她跟其他夫妇没有任何血缘关系。所以在我们的婚姻制度里,她是可以重新嫁回这个家庭来的。其他婚姻制度里,连远亲都可以嫁娶,像她这样的当然更没问题了。一点儿问题都没有。而且柳德米拉本来就是在我们家长大的。她母亲是个单亲妈妈,后来自己去了新利恩,把她扔给了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