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章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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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猜他是那种你在书本上读过的变态人格,没办法分辨他们。

好吧,如果没有什么法子能防止它一次也不发生,那么,只有一种可靠的方法能防止它再次发生。

如果迪林格能够意识到自己的罪孽(这似乎难以想像),那么他已经受到了应有的惩罚……有点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像巴巴拉一样受到折磨。事实上,他根本一点儿罪都没受。

但是假如,他是个彻头彻尾的疯子,从来没有意识到他所做的事是错误的,那又怎么办?好吧,我们会杀掉疯狗,不是吗?是的。但是像这样的疯狂其实是一种疾病——我只想得出两种可能性。要么他不能治好——这种情形下,他最好死掉,对于他自己和别人的安全都有好处;要么经过治疗他能恢复正常,正常到足以重新进入文明社会……但考虑到他“得病”时所干的事,除了自杀以外他还能干什么呢?他怎么能和这样的自己生活在一起?再假设一下,如果他在治愈之前逃走了,再一次犯下了同样的罪行呢?可能还不止一次?你怎么才能向那些悲痛的父母们解释呢?给他们看他的病历?我只能得出一个答案。

我发现自己在温习历史和道德哲学课上的一次讨论。当时杜波司先生探讨了××世纪北美共和国解体前的混乱状态。据他说,在他们把阴沟淘干净之前,有那么一阵子,类似迪林格的案子就像狗打架一样常见。恐慌不仅仅存在于北美,俄罗斯和英伦三岛也有,其他很多地方也是同样情形。但以北美解体之前最为混乱。

“遵纪守法的本分老百姓,”杜波司告诉我们,“基本上不敢夜里去公园。这么做得冒着被狼群般的孩子攻击的危险,这些孩子配备着铁链、刀、自制枪支、狼牙棒……最起码会受伤,肯定会被抢,可能终身残疾,甚至还会送命。这种情况持续了很长时间,直到俄英美联盟和日本霸权之间的战争爆发。谋杀、吸毒、盗窃、攻击和蓄意破坏成了家常便饭。还不止公园,这些事在大白天的大街上也随处可见。还有学校操场,甚至教学楼内。但是公园的不安全早已是声名狼藉,在晚上,正直的人就会避开它们。”

我试着想像我们的学校发生这些事。但是我想像不出。我们的公园也不可能。去公园是为了游玩,不是受到伤害。至于会在某个公园内被杀——“杜波司先生,他们没有警察吗?没有法庭?”

“他们拥有的警察比我们的多得多。法庭也更多。而且都在超负荷工作。”

“我想我弄不明白。”如果我们的城市里有孩子干了这样的坏事……好吧,他和他的父亲会并排接受鞭刑。但是这种事从来没有发生过。

接着,杜波司先生问我:“说说什么是‘青少年违法者’。”

“嗯,那些孩子——殴打伤害他人的孩子。”

“错误。”

“嗯?但是书上说——”

“对不起。你的课本上确实是这么写的。但是把尾巴叫作腿怎么说都不是正确的命名。‘青少年违法者’是个自相矛盾的说法,这种提法指出了问题,同时导致问题无法解决。你养过小狗吗?”

“是的,先生。”

“你训练它不要在屋子里大小便吗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