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四章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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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嗯,这些当然是创伤性事件。”他说。

“那么,”凯特琳说,“你能给我们再说得清楚一些吗?你觉得我可能是逃出来的那人。是那个‘大美人’,你说。”

稍显犹豫之后,比格森略一颔首,仿佛已经决定了选择相信她。“那恶心的混蛋布克曼趁着没人看见,把那些女孩从游乐场掳走。父母发现她们失踪的时候,他已经连鬼影都没了。他开着车,把她们几个从几十英里外带回他那肮脏的鬼地方。警察一直在找,但他们从未有过机会,因为没有人向警方描述过他或他的车。”

“那他们是怎么找到他的?”

“第二天,有人叫了警察。是的,有个家伙在街上溜狗,在拐角的地方看到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女孩。她看起来脏兮兮的,迷路了。他问她出了什么事,她告诉他,妖怪偷走了她和另外两个一起在游乐场玩的女孩,把她们带去了一个垃圾场。起初,他不相信她。我的意思是,他怎么会信呢?不过,据那个家伙说,他能在她身上闻到垃圾的气味,就像她刚刚费劲地爬过垃圾堆。于是他打电话给警察,告诉他们他了解到的情况。我们出警到了那里,看见布克曼喝晕了。我们到那里的时候,门是敞开着的。只有一个小女孩在那间棚屋里。看起来,那卑鄙的家伙一喝醉,一个女孩就逃跑了。小屋的小女孩本来也可以逃走的,如果她想这样做。但是她情况很糟。她已经……受了摧残。我觉得她正处在极度惊恐的状态。”

“逃走的金发小女孩说,把他们带走的人是妖怪?”凯特琳问。

“她是这么叫他的。我们一直以为她听到他的真名。布克曼……和妖怪的发音……很接近。但她也有可能……”他顿了一下。“我猜,你见过他的照片?”

凯特琳点了点头。

比格森说:“他长成那副样子,又抓走了那小女孩和其他人,也许在她眼里,他真是一个妖怪。我们没办法确定。”

“我们读过一篇和这桩案子有关的旧新闻,”乔什说,“里面没有提到还有一个女孩逃跑了。”

“我们从未知道她是谁,”比格森说,“那人给警察挂了电话,转过身,那女孩就不见了。他四下找她,或者说他声称如此。我是相信他的,可她不见了。”

比克斯加入谈话。“你怎么不认为在街上的女孩就是凯瑟琳·萨瑟恩呢,就是那从棚屋逃跑了的女孩?”

“因为逃跑的女孩是淡淡的金发,而凯瑟琳·萨瑟恩是再明显不过的红发。还有,我们给那目击者看了凯瑟琳的照片,他说不是他看到的女孩。”

“你们没找过她吗?那金发女孩。”

“我们当然找过。但我们知道的全部情况是,她大约五岁,金发。”他又看了看凯特琳,“我打赌你这一头红发,是金发染的。”

凯特琳点点头。

“没有收到什么金发女孩失踪的报告吗?”比克斯问,“她前一天晚上没有回家,她的父母没报警吗?”

“问题就在这里,”比格森说,“他们没这么做。除了这两个女孩,没有人被报失踪……两个女孩,我们发现了其中的一个,另一个从未找到。我们还能再干些什么呢。我们到处打听,但没人知道什么情况。我们跟在那儿发现的女孩谈,不管怎样,我们想尽办法,但她什么也说不出来……至少那时没说出来。实话告诉你,我不认为她谈过,肯定没有,直到审判后的某一天。但到那时,布克曼已经被关进监狱了,似乎没有理由再去找那逃脱的女孩了。就像我说的,没人在找她,所以我们觉得她应该已经找到路回家了。”他直视着凯特琳,“或者我该问,你找到回家的路了?”